-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热线:0451-86702945 85955551 86704583 86704592 867003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网站:http://www.hngzy.com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座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学院是国家首批“能力建设试点院校”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国家“数控技术专业领域”和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7年8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4月以全优的成绩通过国家级验收,现已步入全国优秀示范性高职名校行列。学院占地面积2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拥有凯斯·纽荷兰农机销售维修中心、北方寒地设施农业示范园、智能化汽车检测与维修中心等18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专 业
学 费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
85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
8500元/年
食品加工技术(中外)
7500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00元/年
汽车电子技术
6000元/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
6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6000元/年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6000元/年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6000元/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00元/年
农业机械制造与装配
6000元/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6000元/年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6000元/年
数控技术
6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6000元/年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
6000元/年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6000元/年
设施农业技术
6000元/年
工程造价
6000元/年
园林技术
6000元/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6000元/年
移动通信技术
6000元/年
室内设计技术
6000元/年
物联网技术
6000元/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
6000元/年
工程测量技术
6000元/年
会计电算化
6000元/年
会计与审计
6000元/年
物流管理
6000元/年
市场开发与营销
6000元/年
酒店管理
6000元/年
旅游管理
6000元/年
食品加工技术
6000元/年
畜牧兽医
6000元/年
动物医学
6000元/年
生物制药技术
6000元/年
住宿费
600元/年
书费
500元/年
-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困难生资助政策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专项助学金资助管理办法
为发挥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的社会服务和辐射作用,鼓励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帮助贫困地区特困考生完成学业,经学院研究决定,设立学生专项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报到的优秀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资助对象范围
高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报到的优秀考生及涉农类专业考生,重点是西部省、市、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
二、 资助条件和标准
1、高职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报到,高考成绩全院排名前二十名的优秀学生。经招生就业处和学工处共同审定,开学后一次性减免学费人民币6000元。
2、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的农牧民子女、下岗职工子女及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学院一次性发放人民币3000元专项助学金待遇。西部10省、市(区)的学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还可每年享受报销一次自学院到所在省市的往返火车票(硬座或硬卧票)。
3、高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畜牧兽医、动物医学、生物制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园林技术、设施农业技术六个涉农类专业录取报到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可一次性减免学费人民币3000元。
如同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者,按最高的一项发放助学金。
三、 申请、审批程序
1、 提交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专项助学奖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 开具证明。由申请学生原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开具三级贫困证明,连同申请表一并上交所在二级学院。
3、逐级审核。各二级学院根据资助条件及有关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对初选名单统一上报学院学生处复审后,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奖金发放。复审公示结束,评定资助等级,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由学生处统一制奖金发放表,经相关部门和院长签批后发放奖金。
四、助学金档案管理
1、存档备案。学生处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要建立受助学生专项档案,审批后的受助学生名单和申请审批表分别存档备案。
2、动态管理。享受资助学生如出现学习成绩累计挂科两门以上(含两门)或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助条件,将由二级学院提出意见,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审核确定,终止对该生每年一次火车票报销的资助待遇。
五、附则
1、本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