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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简介
- 沈阳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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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卓越计划
招生热线:024-25496288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网站:http://www.sut.edu.cn
沈阳工业大学(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辽宁省辽阳市的辽阳校区等4个校区(三区一园)组成。中央校区(校本部)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截至2016年1月,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158.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4.16万平方米,设有20个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3个本科专业、18个专科专业。学校现有普通本科生19889人,硕士研究生2738人,博士研究生276人,在站博士后17人,其他类硕士生511人,专科生1682人,成人教育学生7611人,外国留学生18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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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退费等说明
第十三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1、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年: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包括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英语、日语;
2、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200元/年:
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法学、知识产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沈阳校区办学)、功能材料、金属材料工 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 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车辆工程、物流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3、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
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3800元/年: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辽阳校区办学);
5、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
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会计;
6、以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
石油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煤化工技术、工业工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电子商务;
7、其他:
①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4800元/年,后两年14000元/年。
②二批本科录取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为前两年国内学习30000元/年,后两年国外学习费用自理。
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④住宿费:辽阳校区普通宿舍500元/年,学生公寓1200元/年;中央校区、兴顺校区4人间公寓1200元/年,6人间公寓900元/年。
第十四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五条 学校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
1、奖学金:
①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高考成绩较高、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包括“亚德客奖学金”、“金力永磁——任远”奖学金、“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③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五·四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五个等级;
④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设立突出贡献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三个奖项。
2、助学金:
①有美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②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4、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
①勤工助学:为资助生活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②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学校还争取社会上的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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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困难生资助政策
⒈申请贷款: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只贷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费加住宿费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贷款。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⑷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⑸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申请贷款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银行统一格式);
⑵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银行统一表格,内容含乡、镇、街道,县、区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盖章);
⑸学生品行、学业综合鉴定表(由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
⒉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⒊勤工助学: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设有9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学校还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扶持特困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