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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学费贵吗?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需不需要交赞助费?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学费贵吗?小编整理了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近期的收费以及招生情况供家长们参考,家长们也可以参与我们发起投票,通过投票,能让其他的家长从不同方面了解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

2018-8-28懒美美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收费情况说明

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55元/学期
代管费210元/学期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招生情况

2013温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居住学士前村、丁岙村、华亭村、潘桥村的新居民子女
2013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划分
2013年我丁岙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个班,40 人。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招生范围:居住学士前村、丁岙村、华亭村、潘桥村的新居民子女。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非瓯海区潘桥街道户籍,其父母有瓯海区潘桥街道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 根据《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3〕63号)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暂住潘桥街道内的新居民子女,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的,可在潘桥丁岙小学申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1.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本街道,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街道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 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街道领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本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双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 报名时间:7月4日、7月5日
(二) 报名地点:潘桥中心学校
(三)报名办法: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潘桥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就读。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义务教育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原籍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2). 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街道有相对固定居所证明:自有住所房产证或相关居住证明,或办理房屋许可租赁合同手续一年及以上;
3). 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街道领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并至报名时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
4).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本街道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提供父母一方经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于6月底前在我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2014年起,至每年6月底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需一年及以上;
6). 其父母双方持有经潘桥街道(镇)查验的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 《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或学生基本信息表。
(二) 不具备政策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就学,如确需在瓯海区就读,凭父母在我区办理的临时居住证及相关报名材料直接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
(三) 需提供房产证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处理:
1. 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由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负责做好入学报名工作。
2. 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许可租赁合同等材料为凭证安排就近入学。
3. 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房屋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用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住建局收件收据,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4.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5. 营业房的产权证和2013年7月1日之后领取的房产证(含有效证明)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四、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实行分批录取招生办法。学校校招生批次为第三批和第四批,按批次顺序招生。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瓯海区新居民子女,安排到接纳新居民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其中父母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子女优先给予安排就学。
我校招生程序:按第三至第四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当上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的学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丁岙小学需不需要交赞助费?
  • 1.需要,不符合招生条件还是需要交;
    (7票)
  • 2.不需要,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交;
    (28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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