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17jodie翎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学位不够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就读学校申请报名登记: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口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按照省物价局规定,800/年。